项目概况
宁夏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微电影拍摄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天呈鑫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凤凰北街领秀一居11号综合楼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XD(NX)-ZC21007
项目名称:宁夏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微电影拍摄项目
预算金额: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宁夏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微电影拍摄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XD(NX)-ZC21007项目名称:宁夏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
微电影拍摄项目
预算金额(元):50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50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需求
拍摄人数
备注
1
宁夏第八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微电影拍摄项目
1、宣传片的策划、创意、脚本撰写、现场指导、高清拍摄、配音、配乐、制作、剪辑及后期服务等。
2、须独立邀请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完成相关拍摄工作,采购方可适当予以协助。
3、微电影片长8分钟/人。
4、拍摄的所有原始视频素材无偿提供给采购方。
5、成片后,如采购方有变动需求,可免费提供不少于3次的修改
10人
本项目要求生动形象地展现各行各业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的风采,整个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投标人须在中标后8日内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拍摄样本供甲方验收。40日内完成所有人物的拍摄、剪辑、后期制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供应商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参加的供应商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天呈鑫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凤凰北街领秀一居11号综合楼8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宁夏天呈鑫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成功后领取完整招标文件一套。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宁夏天呈鑫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凤凰北街领秀一居11号综合楼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方式:0951-6669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天呈鑫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凤凰北街领秀一居11号综合楼8楼
项目联系人:盛皓
联系方式:0951-7686061
代理机构:宁夏天呈鑫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2日
合同履行期限:投标人须在中标后8日内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拍摄样本供甲方验收。40日内完成所有人物的拍摄、剪辑、后期制作。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所投产品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有效期内)的,其评标价=投标报价*(1-2%)(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标价计算规则:
2.1 本文件所称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2 本文件所称福利性企业指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认定的福利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 141 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供应商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非法人参加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按招标文件 给定的格式填写); 5)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及信用报告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6)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2日 至2021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天呈鑫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凤凰北街领秀一居11号综合楼8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宁夏天呈鑫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成功后领取完整招标文件一套。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天呈鑫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凤凰北街领秀一居11号综合楼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1号
联系方式:包建华 0951-6669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天呈鑫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凤凰北街领秀一居11号综合楼8楼
联系方式:盛 皓 0951-7686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皓
电话:0951-768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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