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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1层B号(仅限办公)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801-2021-04600

项目编号:TCQYHW21006

项目名称: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临床检验设备 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1年1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021年1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1月份至今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的。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1月份至今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1年1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021年1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23:59:57(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1层B号(仅限办公)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4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1层B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1层B号开标室。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本项目实行非电子化交易。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11月22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间报名参加本项目,并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和授权人委托书、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投保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提前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150.00元(人民币),不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永安北路

联系方式:0763-331203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诚招标代理(清远)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1层B号(仅限办公)

联系方式:0763-3872101,13632326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帆

电话:13632326684

天诚招标代理(清远)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20日


相关附件:


清远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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