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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大气污染(臭氧及VOC)防控能力建设项目(编号:中心-YC2021-083)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不见面开标)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大气污染(臭氧及VOC)防控能力建设项目(编号:中心-YC2021-083)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不见面开标)

项目概况

宜春市大气污染(臭氧及VOC)防控能力建设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不见面开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2月0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心-YC2021-083

项目名称:宜春市大气污染(臭氧及VOC)防控能力建设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不见面开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宜购2021F000519398新增“大气污染防空建设”政府采购项目1批47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乙方应按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将项目的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①提供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②提供2019年或2020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近6个月内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③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20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④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20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20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⑤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⑦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7日 08:00 至 2021年11月24日 17: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0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2 室(不见面开标2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15楼

联系方式:07953998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31室

联系方式:07953216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俍

电话:07953216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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