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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安厅微量物证检验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公安厅微量物证检验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山东省公安厅微量物证检验专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2117号铭盛大厦18层180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12-05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102009456项目名称:山东省公安厅微量物证检验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0.0万元最高限价:495.0万元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微量物证检验专用设备1微量物证检验专用设备500.000000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中小微型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二)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政策(四)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代理商投报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1年11月14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19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2117号铭盛大厦18层1806。3.方式:通过发邮件方式,发送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信用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件、电汇凭证截图、报名表(包括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报名表格式自拟)至代理机构邮箱sdsyzbb@163.com。文件费汇款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济南第一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千佛山支行;开户账号:5319076001107014.售价:300元/份(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出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1年1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2117号铭盛大厦18层1806。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无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东省公安厅机关地址:济南市经二路185号(山东省公安厅机关)联系方式:0531-85123428(山东省公安厅机关)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县(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21层联系方式:1386912009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1386912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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