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豫西监狱2023年度自费药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20230841
项目名称:河南省豫西监狱2023年度自费药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5.1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2023年度自费药品采购项目,拟采购一家零售药品供应商。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5 配送要求:乙方必须具有满足所有甲方临床用药需求的供货能力,不论甲方药品采购规模大小,乙方均须保证供货,供货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为准,供货时间急救药品或紧急情况用药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8小时。
5.6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药品剩余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期限,质保期内免费更换
5.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5.8 供货周期:一年。
5.9 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3.2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3.3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5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23日 至2023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方式:现场领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书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齐的,不予接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河南省豫西监狱2023年度自费药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 年0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B】202308412、项目名称:河南省豫西监狱2023年度自费药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00000元
5、采购需求:
5.1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5.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2023年度自费药品采购项目,拟采购一家零售药品供应商。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5 配送要求:乙方必须具有满足所有甲方临床用药需求的供货能力,不论甲方药品采购规模大小,乙方均须保证供货,供货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为准,供货时间急救药品或紧急情况用药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8小时。
5.6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药品剩余有效期的三分之二期限,质保期内免费更换
5.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的相关要求。
5.8 供货周期:一年。
5.9 采购范围: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3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23日至2023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3.方式:现场领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书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料不齐的,不予接收。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0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 年0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河南省豫西监狱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01号院
联系人:霍先生 联系方式:0379-62386602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0379-62386993
内部监督电话:0379-62386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方式: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电子邮箱:hnhxlys@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豫西监狱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01号院
联系方式:霍先生 联系方式:0379-62386602 许先生 联系方式:0379-62386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方式:符先生 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先生
电话: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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