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阳春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06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sczb-2023-004项目名称:2023年阳春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阳春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农业服务 2023年阳春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通过验收(不少于6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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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阳春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阳春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 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①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截止时点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 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②若分支机构投标:投标人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支机构),除了对投标人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12日 至 2023年06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06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递交文件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广场路东三巷3号二楼开标室
开标地点:阳春市春城街道广场路东三巷3号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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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春城城东大道茶山路口
联系方式:182194290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阳春市春城街道广场路东三巷3号
联系方式:0662-7762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昭伟电话:0662-7762117
中科思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2日
相关附件:
2023年阳春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招标文件(2023060102).zip
阳春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委托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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