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滨河东区四地块全过程开发管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2023-0525
项目名称:滨河东区四地块全过程开发管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DZB2023-052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东区四地块”已经备案流水号2023042722010003102229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东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东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开发管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滨河东区四地块全过程开发管理。
项目概况: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10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41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708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33360 平方米。地上面积包含一期住宅建筑面积约100300平方米,二期住宅及配套公建建筑面积约为58582平方米;配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约为5266 平方米;物业用房、社区用房、养老用房等建筑面积约为1900平方米;六班托幼一处,建筑面积约为2200平方米;还建派出所一处,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还建街道办事处一处,建筑面积约为2850平方米;(以上面积为预估,最终以规划审批部门审批文件为准)。
招标范围:滨河东区四地块项目全过程开发管理,包含前期管理工作、规划设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管理、营销管理、竣工验收和交付管理、客户服务及房产保修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咨询管理及园区服务、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本项目地块范围内项目全过程开发管理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内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监理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6日9时00分起至2023年6月1日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需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PDF格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39131824@qq.com中(邮件主题备注: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并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6月1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七、其他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东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666号长春万科1948项目S7号楼101号
联系人:刘晓婷
电 话:0431-80786017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 系 人:李志强
电话:0431-81815173/18604457381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内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监理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内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注册会计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监理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5、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7、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至2023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将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PDF格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39131824@qq.com中(邮件主题备注: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并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三室(长春市同晟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东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666号长春万科1948项目S7号楼101号
联系方式:刘晓婷0431-80786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方式:李志强0431-818151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18604457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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