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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中小学教育实践基地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陆丰市中小学教育实践基地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品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GZ202302001

项目名称:陆丰市中小学教育实践基地特许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13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1.标的名称:陆丰市中小学教育实践基地特许经营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内容:陆丰市中小学教育实践基地特许经营项目

(2)采购项目商务技术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4.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包括陆丰市中小学教育实践基地所有的建(构)筑物、附属工程、配套设备设施的投资建设与承包经营,采用BOO模式(建设-拥有-运营)。中标人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基地的方案设计、主体及配套工程的建设、教学设施的采购及基地的运营和维护,在特许经营期满后,由中标人投资建设的项目附着物等资产归中标人所有。具体的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特许经营协议上明确。中标人必须遵循国家、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实施本项目的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限30年(含建设期2年)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具备投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额10%(即不少于1300万元)的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履约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资金存款证明)。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如为联合体参与的,可用额度可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累加额度。(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3日 至2023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品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陆丰市教育局会议室(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东海镇人民路7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则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需提供总额不少于项目总投资10%(即不少于1300万元)的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履约保函、保证保险、银行资金存款证明),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4.如以联合体投标的,则需按招标公告附件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还须提供上述第1项资料。

以上资料须按顺序加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每页均需盖有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复印,封面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提交日期并加盖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只须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陆丰市教育局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东海镇人民路71号

联系方式:黄小姐0660-88223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品冠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龙丰新联路金榜花园1栋2层01号

联系方式:吴小姐0752-27569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752-275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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