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机关本部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3年)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中路187号60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2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F-02-2022-014
项目名称:机关本部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3年)
预算金额:20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食材供应服务(蔬菜鲜肉类、粮油食杂类)(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支机构投标的,分支机构投标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信息、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投标人企业、现任法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行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查询所有投标人的情况并截图,交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投标段标的物;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所列证照必须是通过年检的有效证件,如证件处于年审阶段,投标人应提供年审受理回执复印件,并承诺中标签订合同时提供通过年审的证件;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健康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31日 至2023年01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中路187号607
方式:线下获取,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招标项目标的物;供应商如是生产厂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上所列证照必须是通过年检的有效证件,如证件处于年审阶段,投标人应提供年审受理回执复印件,并承诺中标签订合同时提供通过年审的证件;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健康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资格要求中的信用中国网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加盖公章贰套)。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2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20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中路187号60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异常经营名录信息、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有行贿行为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管理要求,凡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
4.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5.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6.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7.投标人具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情形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烟草公司吐鲁番市公司
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东环路1280号
联系方式:刘梁0995-8621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砼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绿洲中路187号607
联系方式:邵博洲18199108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博洲
电话:18199108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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