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新安村新安55-12号原翻砂厂厂房及周边地块土地招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C区,福建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ZB20221055
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新安村新安55-12号原翻砂厂厂房及周边地块土地招租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服务一览表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新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现有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新安村新安55-12号原翻砂厂厂房及周边地块土地招租项目对进行公开招标(租),特公告如下:合同包
所属位置
面积合计(㎡)
月租金单价(含发票税)
1
东、西、北至民房,南至新安村村委楼
厂房1697.4㎡,土地1293.6㎡,面积合计2991㎡。
6.67元/月/平方米
注:本项目除租金发票税费外其他可能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租赁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3、租赁期限及租金缴纳时间:租赁期限7年,租金的缴纳时间为:每三个月缴纳一次。
4、租金增长情况: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年开始在原租金基础上每三年递增1%。
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两个月租金等额的履约保证金。
6、*其他要求:①厂房现状均无水无电接入,承租户后期需自行与原租户做好租赁场所的相关移交。②原建筑人在集体土地上所建的建筑物部分在本项目承租期内如遇政府征迁,该部分归原建筑方所有,合同期满后归村集体所有。③中标人中标后需自行与原建筑物所有人自行协商标的物除集体厂房以外相关建筑物部分的移交。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仅限本村经联社成员参与报名】(1)男性须60周岁以下、女性须55周岁以下(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2)须提供能够证明其身份是本村经联社成员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招标人单位大拇指手印;(3)投标人须提供缴纳社保(含农保)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提供银行资信凭证或个人近六个月银行流水)等相关材料;(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1日 至2022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C区,福建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报名采用实名登记的模式,“①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能够证明其身份是本村经联社成员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招标人单位大拇指手印;②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合法有效并签字加盖手印),未按要求进行报名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C区,福建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新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新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系方式:黄先生13705998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C区
联系方式:黄燕婷、李岚 15506905263、13960700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燕婷
电话:15506905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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