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昌吉高新区智慧云平台建设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FLZB-2022-178-FW
项目名称:昌吉高新区智慧云平台建设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100000
最高限价(元):5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昌吉高新区智慧云平台建设运维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昌吉高新区“1+3+N”平台(即1个信息共享交换平台,3个核心板块:智慧安全、智慧环保、智慧应急,N个业务应用)的建设。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2年底前,园区智慧化云平台建成应用,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③供应商应为新疆政府采购网上正式注册供应商,如若不符,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投标申请人在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近3个月连续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营业执照、声明函(包含资格条件的第(2)、(3)、(4)、(5)、(6)、(8)项内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纪录查询扫描件。彩色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提交的以上资料不齐全,将不予审核通过发售采购文件)。
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吉市西外环南路832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1幢14楼142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局
地 址:昌吉高新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0994-22601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西外环南路832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1幢14楼1421
联系方式:0994-8165002、15199646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雪梅、何家明
电 话:0994-8165002、1519964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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