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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食材供应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伊犁州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食材供应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2-325

项目名称:伊犁州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食材供应集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食堂食材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5日 至2022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方式:线下获取;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时提供: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需另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作为报名资料留存,原件备查)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投标人不予接受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邮箱获取:需将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一个PDF文档发送至1546008193@qq.com邮箱(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资料不全者或扫描不清晰未加盖公章者不予接受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犁州分行

地址:13319999897、15599685688

联系方式:李工、朱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周惠、王园 0991-8897121、18160220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惠、王园

电话:0991-8897121、181602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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