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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高杆灯基础检测(87套)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市区高杆灯基础检测(87套)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委托,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00]FJTLZB[GK]2021005、市区高杆灯基础检测(87套)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市区高杆灯基础检测(87套)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1-21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FJTLZB[GK]2021005


项目名称:市区高杆灯基础检测(87套)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2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522000元


投标保证金:522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1(批) 否 1.对路灯高杆灯和照明专用配电箱(柜)基础受力状况安全进行检测,包括但不局限于基础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2.对高杆灯灯杆钢结构杆件检测,包括但不局限于灯杆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钢结构节点、机械连接用紧固标准件及高强度螺栓力学性能检测。 522000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财库〔2020〕46号文件的中关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规定。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描述:投标人具有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钢结构工程检测等2个专项检测资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明细:★特别提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描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


(3)明细: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补充说明描述:对“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的规定,作如下补充说明:投标人尚未完成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已完成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按本条款规定的内容提供证明材料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12-31 10:31至2022-01-15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1-21 0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州市本级鼓楼区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8层868 - 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地 址:西二环南路111号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3楼


联系方式:13850116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283号天骅大厦8层868


联系方式:18050775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新领


电 话:18050775125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泰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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