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肇庆高新区市政交通设施维修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肇庆市建设二路19号肇宇大厦6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240-2021-00794项目编号:穗金良(肇2)工采代字[2021]第004号
项目名称: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肇庆高新区市政交通设施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692,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肇庆高新区市政交通设施维修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8,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肇庆高新区市政交通设施维修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692800.00 18692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肇庆高新区市政交通设施维修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年下半年至2022年肇庆高新区市政交通设施维修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资格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省外一级); 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肇庆市建设二路19号肇宇大厦6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1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1、投标人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
(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的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在有效期内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除三证合一外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4)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或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2021年任意一个月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复印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注册建造师证;
(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情况截图;
注:
A.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按顺序用A4规格编制封面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每页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原件核对后退还。
B.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参与采购活动前,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站进行投标单位注册登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交通管理中心地址:肇庆市四会市高新区大旺大道北
联系方式:0758-363623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建设二路19号肇宇大厦609室
联系方式:0758-27288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小姐电话:0758-2728889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4日
相关附件:
合同扫描件.pdf
招标文件(211023)上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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