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2021年下半年医疗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8号广百新翼大厦16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3日 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4-2021-07721项目编号:4188-2141HDG1AB17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2021年下半年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400,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8,270,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干燥箱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2 其他医疗设备 婴儿床 11(张) 详见采购文件 42,000.00 - 1-3 其他医疗设备 经皮神经电刺激治疗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 - 1-4 其他医疗设备 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30,000.00 - 1-5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经颅磁治疗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 1-6 其他医疗设备 儿童神经康复运动及作业治疗工具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 - 1-7 其他医疗设备 可升降按摩床 2(张)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 1-8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9 其他医疗设备 宫腔镜镜子 1(个)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 - 1-10 其他医疗设备 种植弯手机 3(把) 详见采购文件 45,000.00 - 1-11 其他医疗设备 种植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5,000.00 - 1-12 口腔科设备及技工室器具 牙科综合治疗台 5(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 - 1-13 医用光学仪器 牙科显微镜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 1-14 其他医疗设备 牙科高速手机 100(支)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 - 1-15 其他医疗设备 热牙胶充填系统 5(台) 详见采购文件 250,000.00 - 1-16 其他医疗设备 喷砂机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13,000.00 - 1-17 其他医疗设备 洁牙机 2(套) 详见采购文件 26,000.00 - 1-18 其他医疗设备 光固化灯 12(支)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 - 1-19 其他医疗设备 光固化灯 11(支) 详见采购文件 38,500.00 - 1-20 其他医疗设备 根管长度定位仪 5(台)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 - 1-21 其他医疗设备 根管预备马达 6(台) 详见采购文件 72,000.00 - 1-22 其他医疗设备 牙周治疗仪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0 - 1-23 其他医疗设备 超声治疗仪 5(台)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 1-24 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800,000.00 - 1-25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 - 1-26 其他医疗设备 智能采血管理系统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 - 1-27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黑白B超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 1-28 其他医疗设备 动脉硬化检测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 - 1-29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500,000.00 - 1-30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0.00 - 1-31 其他医疗设备 监护仪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140,000.00 - 1-32 其他医疗设备 负压吸引器 2(台)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 - 1-33 其他医疗设备 多功能转运车床 2(张)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 - 1-34 其他医疗设备 抢救车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 - 1-35 其他医疗设备 恒温箱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 - 1-36 其他医疗设备 检查床 1(张)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 - 1-37 其他医疗设备 移动紫外线空气消毒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 - 1-38 其他医疗设备 立式紫外线空气消毒机 6(台) 详见采购文件 75,000.00 - 1-39 其他医疗设备 辐射保暖台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 - 1-40 其他医疗设备 新生儿测黄仪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 - 1-41 其他医疗设备 恒温箱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如因场地不具备安装条件,交货时间则由甲方另行通知)
合同包2(医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3,1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医疗设备 胃镜洗消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30,000.00 - 2-2 其他医疗设备 胃镜洗消槽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 - 2-3 医用内窥镜 胃镜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如因场地不具备安装条件,交货时间则由甲方另行通知)
注:(1)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详细要求请参阅“采购需求”。
(2)本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其中包组一中: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种植弯手机、种植机、牙科综合治疗台、牙科高速手机、喷砂机、洁牙机、光固化灯、根管长度定位仪、根管预备马达、牙周治疗仪、超声治疗仪、新生儿测黄仪、宫腔镜镜子、强脉冲光与激光系统和包组二胃镜可采购国产产品或不受限制的进口产品,其余产品采购国产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下列证明之一为准:
a.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b.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c.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d.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3)供应商应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可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任何记录名单之一;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组)的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供应商 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必须具有相适应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登记表》(若投标人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适用于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8号广百新翼大厦1609室
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可在上述时间内自行至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13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8号广百新翼大厦1609室(广东昊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8号广百新翼大厦1609室(广东昊明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1.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4.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答疑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9号
联系方式:张小姐 020-8968627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昊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8号广百新翼大厦1609室
联系方式:李小姐 020-831869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电话:020-83186962 13829746020
广东昊明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相关附件:
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2021年下半年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售卖稿.doc
代理委托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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