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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选取党费账户开户银行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选取党费账户开户银行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潜在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184155077@qq.com邮箱(发完邮箱后,请致电0431-8197 8871通知代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视为报名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FDGS-JLFW21040

项目名称: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选取党费账户开户银行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选取1家银行为甲方提供银行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招标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合法经营或生产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且合法有效。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或银行业金融机构须在招标人同城设有分支机构(含总行经营吸收存款业务的直营部门)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和其下属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只能由总行或其下属的一家分支机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8年-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8年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和社保证明:提供(2020年12月-2021年11月)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社保缴费证明;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8(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0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要求。从6家指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长春市主城区营业网点中产生。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6日 至2021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184155077@qq.com邮箱(发完邮箱后,请致电0431-8197 8871通知代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视为报名成功。

方式: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选取党费账户开户银行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选取党费账户开户银行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FDGS-JLFW21040;

项目名称: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选取党费账户开户银行项目(二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万元,不设具体预算;

招标需求:选取1家银行为甲方提供银行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招标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合法经营或生产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授权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且合法有效。

3.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或银行业金融机构须在招标人同城设有分支机构(含总行经营吸收存款业务的直营部门)参与本项目投标,但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行和其下属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只能由总行或其下属的一家分支机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8年-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8年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和社保证明:提供(2020年12月-2021年11月)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社保缴费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8(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要求。从6家指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长春市主城区营业网点中产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2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2.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6日09时00分起至2021年12月22日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发送至184155077@qq.com邮箱(发完邮箱后,请致电0431-8197 8871通知代理机构),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视为报名成功。

如投标人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报名登记表”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本报名资料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地点详见本公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扫描为清晰可辨的PDF格式文件:(报名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标清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金融许可证; 近一年(2020年12月-2021年11月)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社保缴费证明;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参保证明。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机场路3500号

联 系 人:田野

联系方式:0431-7778645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 系 人:李女士、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

电 话:0431-8197 887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

电 话:0431-8197 887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机场路3500号

联系方式:田野0431-777864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系方式:李女士、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0431-8197 8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31-8197 8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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