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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乌鲁木齐公安处食堂材料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乌鲁木齐公安处食堂材料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乌昌路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HZB2021-229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乌鲁木齐公安处食堂材料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以与甲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各标包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所投标包的产品;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3.投标人在本地具有固定经营场所;4.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具备承担招标能力和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独立经济法人或负责人,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等经济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履行合同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食品质量和财务状况,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讲诚信、不讲信誉,不恪守职业道德的行业规则。要以质量求生存,认真做到同质同价、货真价实;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之“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期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6.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一旦成交,必须保障能够提供银行账户和合法正规发票,如达不到要求视为自行放弃供货资格,且成交投标人保证在供货时遵从甲方关于本项目的采购程序,保证不会将合同及(或)其中的权利、义务转让,不得转包、分包;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01日 至2021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乌昌路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室)

方式:请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乌昌路 252 号九方财富广场 A 座 525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乌鲁木齐公安处

地址: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乌鲁木齐公安处

联系方式:刘女士13999282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乌昌路252号九方财富广场A座525号

联系方式:李楠15699058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99928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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